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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浙江杭州建德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33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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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建德市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省、杭州市及本市有关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我市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3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其它要求详见《2021年建德市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请登录以下网站查询:

建德人事人才网(http://www.jdrc.co);

建德新闻网(http://www.jdnews.com.cn);

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bm.nbrc.com.cn/)。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须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3.年龄一般18至35周岁(1985年8月2日至2003年8月2日期间出生,有关年龄条件的计算均以此类推),具体年龄要求以各招聘岗位的年龄条件为准;

4.具备岗位所需的资历、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及

技能要求,能胜任岗位工作;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户籍、工作经历、成人学历其他有关资格条件等时间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21年8月2日;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

7.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招聘岗位对象: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大专以上学历证书的人员;

8.面向社区工作者招聘岗位对象:建德市行政区域内,在社区专职岗位连续工作满5年、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且目前仍在社区专职岗位工作的人员,其中现任社区正职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

9.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建德市财政全额补助、财政适当补助编制事业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注册及报名时间:2021年8月2日9时—8月4日16时。

报考人员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bm.nbrc.com.cn/),选择进入“2021年建德市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根据岗位要求,仔细阅读有关内容,如实填写相关材料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考人员请记住报名时获取的报名序号。同时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2019年以后拍摄的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为30k以内,不大于120×1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8月5日9时—8月6日16时。

资格审查由市人力社保局和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并解释。专业条件参考2021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和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查询并再次报名时间:2021年8月9日9时—8月9日16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初审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改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9日16时。改报的资格初审时间至2021年8月9日17时结束。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缴费确认时间:2021年8月10日9时—8月11日16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报考费用为50元),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对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的岗位,已通过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另行通知改报。

(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1年8月12日9时—8月14日9时30分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笔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注册不报名、不缴费的,报考无效,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以实际缴费人数为准;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岗位为准。

2.部分岗位专项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招聘对象范围限定为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以下三类情形者视同对待:①在两年择业期内(自2019年7月起算)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②2021年毕业的留学人员;③2021年毕业、符合教研厅函﹝2019﹞1号文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2021年毕业的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及2021年毕业的留学人员可依据培养计划完成后取得的学历、学位条件应聘,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限为2021年9月30日前。

3.岗位要求的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是指2021年8月2日之前在各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农村工作,或曾在军队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满2年及以上的经历,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及其它有效证明为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成绩满分为100分,时间为2021年8月14日(星期六),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自动放弃笔试,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

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包括时事、政治、经济、法律、管理、人文、历史、科技、公文、写作等。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岗位,缴费确认后不能形成竞争的,不取消招聘岗位,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

其他岗位,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岗位人数3倍的,取消招聘岗位。

2.面试

面试由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前,入围面试人员按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还需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需提供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

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

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或资格复审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该招聘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当天前,通过资格复审且入围面试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可在该招聘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市工业技校教师岗位面试包括结构化面试和试讲,按照结构化面试、试讲各占50%计算最终面试成绩。

市文化馆艺术表演岗位考试实行先专业测试、再笔试的方式进行。专业测试包括业务技能测试和专业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按照业务技能测试、专业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专业测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的取消笔试资格。专业测试结束后,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入围笔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五、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照招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按照1︰1确定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建德人事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2021年毕业的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及2021年毕业的留学人员不能在2021年9月30日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报考所需学历学位等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3.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该招聘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确定拟聘用人选。被批准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均不再递补。

七、其他事项

1.市人力社保局和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成绩、入围面试对象名单、体检考察及聘用公示等招聘相关信息均在“建德人事人才网”(http://www.jdrc.co)公布。

3.关于军队院校学历认定:按照《2021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第四条规定执行。

4.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5.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循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疫情防控指引要求(附件2)。

本公告由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1-64723672、64720676(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2021年建德市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附件2:《2021年建德市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疫情防控指引》

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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